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齐齐哈尔)

本站发布时间:2021-07-02
省市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文机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7-02
执行日期:2021-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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