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鹤岗)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30
省市地区:黑龙江,鹤岗市
发文机构: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鹤住金发〔2023〕14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2024-06-30
摘要: 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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