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肥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3〕22号),合肥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260元,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调整为1260元,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