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7-15
省市地区:安徽,六安市
发文机构: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7-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1年度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全市各缴存单位: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六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5,253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现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313元。即202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16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55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六安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执行。

二、符合调整条件的缴存单位可依据本《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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