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下限的通知(枣庄)

本站发布时间:2021-10-21
省市地区:山东,枣庄市
发文机构: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枣住公〔2021〕41号
发文日期:2021-10-21
执行日期:2021-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下限的通知


枣住公〔2021〕41号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下限的通知.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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