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的通知 (泰安)

本站发布时间:2021-06-21
省市地区:山东,泰安市
发文机构: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泰公积金〔2021〕20号
发文日期:2021-06-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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