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韶关)

本站发布时间:2021-11-30
省市地区:广东,韶关市
发文机构: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1-30
执行日期:2021-12-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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