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管理部: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和《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铜公积金委〔202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本市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下限明确如下。
一、缴存比例
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最低为各5%,最高为各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须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缴存基数
(一)最高缴存基数为17363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黔人社通〔2021〕72号)公布的2020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69452元计算,本市2021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7363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最高缴存额为各2084元,合计4168元。
(二)最低缴存基数仍按现行标准1790元执行。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市2021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最低缴存额为各90元,合计180元。
三、执行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