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辽)

本站发布时间:2021-09-14
省市地区:内蒙古,通辽市
发文机构: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通医保办发〔2021〕61号
发文日期:2021-09-1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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