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丹东-2023)

本站发布时间:2022-12-20
省市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文机构: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丹医保发〔2022〕49号
发文日期:2022-12-20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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