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阳市2021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6-17
省市地区:辽宁,辽阳市
发文机构: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辽市医保发〔2021〕26号
发文日期:2021-06-1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辽阳市2021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及有关单位:

我市2021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具体为: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512元(月平均工资5126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费费率等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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