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本站发布时间:2021-12-22
省市地区:-
发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人社部令第46号
发文日期:2021-12-22
执行日期:2021-12-22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1年1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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