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更好服务于广大公积金缴存干部职工,现就建行纯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办理省内(除厦门外)建行纯商业住房贷款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二、办理条件
(一)已偿还建行纯商业贷款满1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的,首次还款后的次日起即可申请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二)借款人需授权同意省直公积金中心查询商业贷款每期还款情况等信息。
三、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借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银行卡
(三)借款合同原件(共同还款人申请时需提供)
四、办理方式
建行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先行开通线下办理方式,下一步将开通线上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持办理材料到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开通的为建行纯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将扩大到其他商业银行。
(二)由于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涉及时效较长,须由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
(三)纯商业贷款信息的查询授权,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省直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授权时所需的“商业贷款账号”可通过“建行手机APP-我的贷款”或拨打建行银行客服电话95533查询。已线上办理过建行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无需再次授权。
(四)家庭名下同时存在2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选择其中一笔贷款办理“冲还贷”业务,并可在“冲还贷”满12个月后申请变更为另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五)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行报销模式,当月申办,次月生效。生效后,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根据上月实际还款总额,自动将款项转入约定的还款银行卡内。
(六)借款人每月应根据还款额和参与“冲还贷”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确认约定的还款银行卡资金是否充足,确保每月足额还款,避免因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
(七)办理“冲还贷”业务后,纯商业贷款累计发生逾期还款达3次的,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将自动“停冲”。
(八)若因工作单位变更转移至其他中心缴存的,“冲还贷”业务自动“停冲”。后续如需办理该业务,请咨询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九)已办理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再办理购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咨询电话:0591-12329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