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规定,鉴于省直公积金中心2022年10月、11月、12月个贷使用率分别为75.99%、75.87%、75.95%,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为宽松。
2023年第一季度,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取值为1.2。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且最高贷款额度按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执行。
2023年第一季度,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