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规定,鉴于省直公积金中心2021年11月、12月个贷使用率分别为78.53%、78.48%,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为宽松。
2022年第一季度,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取值为1.2。
2022年第一季度,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办理。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