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宿迁)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0-12-24
省市地区:江苏,宿迁市
发文机构: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12-24
执行日期:2021-01-01
废止日期:2021-06-30
摘要: 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