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数等相关标准的通知(蚌埠)

本站发布时间:2021-12-23
省市地区:安徽,蚌埠市
发文机构: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蚌医保〔2021〕55号
发文日期:2021-12-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数等相关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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