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补收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安庆)

本站发布时间:2023-10-30
省市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文机构: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宜医保服〔2023〕30号
发文日期:2023-10-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补收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image.pngimage.png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