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1-06-09
省市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文机构: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明医保〔2021〕36号
发文日期:2021-06-0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1〕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作。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