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6-23
省市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文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泉医保〔2022〕71号
发文日期:2022-06-23
执行日期:2022-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2〕75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

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三、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需补缴的,补缴基数为每月3992元。

以上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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