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龙岩)

本站发布时间:2018-07-18
省市地区:福建,龙岩市
发文机构: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8-07-1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市属各参保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关于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省本级工伤保险业务使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险局办〔2018〕7号),2017年全省(不含厦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97.75元/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达到月工资300%(即16793元)以上的基数按300%(即16793元)征收,300%(16793元)以上部份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不超过201516元;养老保险补缴基数按上年全省(不含厦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58.60元/月)标准缴纳。

特此通知。


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7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