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

本站发布时间:2023-08-28
省市地区:江西
发文机构: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8-2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经研究,现就我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98元。2023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5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294元。

二、2023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如下:

image.png

三、参保人员2023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98元的比值据实计算。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3年8月21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