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我中心将对系统统一进行调整,单位不需操作。
自8月1日起,参保单位进行2023年应收核定时,系统自动按照新公布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7069元执行。
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因2023年度缴费基数自2023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原2023年1月至7月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378元,高于21207元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按原缴费基数6633元核定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的,需进行退费或补收,相关事项及流程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