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南)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07-03-29
省市地区:山东,济南市
发文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济劳社字[2007]47号
发文日期:2007-03-29
执行日期:2007-04-01
废止日期:2008-03-31
摘要: 关于2007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缴费单位: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劳社字[2007]47号),现将我市2007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6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为1586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07缴费年度(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下同)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952元;上限为4758元。

二、根据市政府济政发[2007]3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2007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1269元,月收入超过该标准的人员,其月缴费基数不得高于4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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