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11-14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1-1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低保标准的调整依据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82号)、《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5〕13号)、《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6〕15号)。

  二、低保标准的调整内容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测算、制定了本市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具体为:本市低保标准现为每人每月1320元,调整为1395元,上调75元。

  调整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经费来源

  因标准提高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四、实施时间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低保标准调整通知,于2023年7月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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