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11-14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京民社救发〔2023〕240号
发文日期:2023-11-14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

  为更好地保障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82号)、《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5〕13号)、《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6〕15号)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测算、制定了本市低保调整标准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320元调整为1395元。

  二、因标准提高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三、新标准从2023年7月施行。

  此次低保标准的调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的具体体现。各区民政、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本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顺利有序到位。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