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意见(菏泽)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1-12-07
省市地区:山东,菏泽市
发文机构: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菏医保〔2021〕35号
发文日期:2021-12-07
执行日期:2022-01-01
废止日期:2022-12-31
摘要: 关于调整全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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