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暂时使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和确保完成2023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启用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30
省市地区:河南
发文机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暂时使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和确保完成2023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启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暂时使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的通知-社保局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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