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商丘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 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2〕68号文件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10-08
省市地区:河南,商丘市
发文机构: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商人社办〔2022〕46号
发文日期:2022-10-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2〕68号文件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商丘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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