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缴费企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11月27日起,我市参保缴费企业(单位)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确认稳岗返还信息,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对于通过集中条件筛查主动发放已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勿需进入“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确认信息。
今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
◆注意事项
一、确认银行信息时,要严格按照提示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二、上年度缴费银行账户、法人及联系人信息变更的,及时在社保缴费系统更新;
三、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清理期间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四、办事指南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查询: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