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3-11-20
省市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文机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1-2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公租房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夫妻双方都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一方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另一方代办,办理时可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到账。不同时办理的,只能按照月应缴存额100%办理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提取)业务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