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选择按实际月租金办理租房提取,配偶可以选择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办理租房提取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11-20
省市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文机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1-2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职工选择按实际月租金办理租房提取,配偶可以选择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办理租房提取吗?

不可以。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同一个时间段内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只能选择一种提取额度计算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的额度应当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应不超过实际月租金。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