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20
省市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文机构: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石医保字〔2023〕41号
发文日期:2023-12-20
执行日期:2024-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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