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9
省市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文机构: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长医保联〔2023〕15号
发文日期:2023-12-19
执行日期:2024-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双阳、九台医保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为切实提升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筹资与待遇对等、待遇置换的原则,决定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

二、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

三、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长春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