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现将《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河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