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的通告》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11-07
省市地区:河北
发文机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1-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的通告》政策解读

11月7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地区之间、城市之间流动人员的逐年增多,流动频率也不断加快,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的流程多、耗时长、转账慢(个账)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参保群众亟须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今年,为深入贯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更好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的若干措施》,我局紧盯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中的堵点难点,利用全省医保数据省级集中存储优势,进一步简化省内职工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实现了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让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切实提升参保职工省内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办理体验。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明确了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的办理方式和适用范围。

(一)办理方式。参保职工在省内更换参保地,原参保地办理暂停后,无需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只需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原参保地的医保关系自动转移到新参保地,省内的缴费年限自动累计。原参保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的,系统会将资金自动转移到新参保地。

(二)适用范围。一是“免申转”适用于我省参保职工在省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二是对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上线前(含8月15日),已在省内完成职工参保登记但未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或省内线上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已提交未办结的参保职工,仍按原流程,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等渠道办理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