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1
省市地区:河北,雄安新区
发文机构: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发文字号:雄安公服发〔2022〕202号
发文日期:2023-12-11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新区社会保障中心: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 号)和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关于印发<雄安新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2〕193号)要求,现将新区失业保险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调整为每人每月1980元。

二、调整时间

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一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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