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本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2024年度缴费标准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26
省市地区:湖北
发文机构: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2-2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省本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2024年度缴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36号),省本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每月缴费标准原则上为上年度省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0.2%。结合2023年度省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2023年省本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收支情况,省本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2024年度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仍继续执行13元/人.月,现予以公告。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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