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 若干意见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03-06-24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3〕29号
发文日期:2003-06-24
执行日期:2003-06-30
废止日期:-
摘要: 转发 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 若干意见的通知

超大.png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