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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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3-09-05
省市地区:湖南
发文机构: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发文字号:湘医保发〔2023〕42号
发文日期:2023-09-05
执行日期:2023-09-01
废止日期:2024-08-31
摘要: 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284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852元,下限为3770元。

本通知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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