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茂名)

本站发布时间:2021-07-07
省市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文机构: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茂医保〔2021〕49号
发文日期:2021-07-07
执行日期:2021-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茂医保〔2021〕49号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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