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浮)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0-12-31
省市地区:广东,云浮市
发文机构: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云医保发〔2020〕40号
发文日期:2020-12-31
执行日期:2021-01-01
废止日期:2021-12-31
摘要: 关于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社保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的要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现就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年度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参数

我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512元。

二、缴费工资上下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9536元,下限为3907元。

三、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1-4月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5.5%,个人缴费比例为2%;5-12月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2021年1-12月无雇工的个体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四、待遇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68864元。

五、其他

以上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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