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2024)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31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大医保发〔2023〕86号
发文日期:2023-12-31
执行日期:2024-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参保有关工作,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测算,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7827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696元,上限为23481元,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7827元。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