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1-04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1-0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政策调整:

一、调整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筹资标准。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0.2%和0.1%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0.3%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3%缴费;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按照每人每月定额5元缴费。同时,为不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将同步由1.2%下调至1%,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也将同步由6%下调至5.8%。上述缴费标准分三年逐步实施,至2025年1月1日调整到位。

二、进一步提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标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模式发生转变,由保障参保人员超职工基本医保限额(25万元)以上费用向保障参保人员年度个人负担一定标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费用转变。保障模式转变后,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受益面和保障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具体待遇标准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为上年度本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档支付,0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补助75%;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补助8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85%,且不设置年度支付上限。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