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再提速”

本站发布时间:2024-01-03
省市地区:云南
发文机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1-0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全省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再提速”

近日,省医保局修订完善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最大限度优化办理流程、减少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其中,备受群众关注的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实现免申即享受、即时结算、全程网办。

一、产前检查费和营养补助费免申即享

将产前检查费、营养补助费合并到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产前检查费、营养补助费按照云南省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报销,不需要参保人再提供产前检查相关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材料,实现免申即享,全省统一实施。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免申即享产前检查费5792.88万元、营养补助费5558.25万元。

二、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直接联网即时结算

推行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即时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生育住院、生育门诊医疗类别上传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享受相应的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后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截至2023年12月,我省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21.6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70748.6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50180.33万元。

三、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全省17个统筹区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参保职工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上传报销材料即可申报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无需再到医保窗口提交报销材料,并可线上查询办理进度、拨付状态,打印办理结果。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累计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4203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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