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29
省市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文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郑医保〔2023〕7号
发文日期:2023-12-29
执行日期:2024-01-01
废止日期:2024-12-31
摘要: 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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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