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四川)

本站发布时间:2022-06-24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2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1420元。按照现行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现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

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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