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宝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05
省市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文机构: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宝医保发〔2022〕52号
发文日期:2022-07-05
执行日期:2022-07-01
废止日期:2023-06-30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的通知

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1)_00.png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