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1、《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
2、《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
二、目标任务
明确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参加年度积分落户申报的条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年度积分落户申报。
四、涉及范围
拟申报2018年积分落户人员及用人单位
五、执行标准
按照本市积分落户办法及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六、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