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
二、什么是“亮码可办”?
“亮码可办”,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使用的纸质证明《邢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集成为电子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并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三、如何开具“电子码”?
缴存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行申请开具《个人信息表》,提交后将以“电子码”形式自动生成。《个人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留存,受理地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可分别查阅、使用。
四、优化哪些业务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缴存人可提供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的“电子码”代替纸质《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其他资料同我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一致。
(二)其他相关业务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办理缴存证明打印、结清证明打印、缴存信息查询等业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业务管理部需要查询其缴存或贷款结清信息的,应当鼓励并指导缴存人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行申请开具《个人信息表》,通过“亮码可办”方式办理。